广州市市监局:禁止经营者伪造、分布提价信息
中新网11月9日电 9日,广州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从严从重冲击价格违法行为的警示。\n\n  警示称,各线上、线下经营者要严厉遵从公正、合法、诚实信用的定价准则,为顾客供给价格合理的产品和服务,并严厉按规则明码标价。禁止经营者哄抬物价,奇货可居,伪造、分布提价信息,推进产品和服务价格过高过快上涨;禁止经营者彼此勾结,操作商场价格;禁止经营者使用虚伪的或许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法,拐骗顾客或许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买卖;禁止经营者违背明码标价规则以及其他违背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。\n\n  警示说到,自发布之日起,凡发现经营者有上述违法行为,商场监管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一概从严从重查办。\n\n  警示还称,卖场、商场、商场、网络买卖渠道经营者等买卖场所供给者(以下简称买卖场所供给者)应当依法合作商场监管部门对场所内(渠道内)经营者展开价格监督管理工作。买卖场所供给者发现场所内(渠道内)经营者有本警示所列价格违法行为的,应当依法采纳必要处置办法,保存有关信息记载,依法承当相应职责和职责。\n\n\n  一起,广州市各级商场监管部门要全面加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,依法从严从重查办不按规则明码标价、哄抬价格、奇货可居等价格违法行为,曝光典型事例,妥善处置大众投诉告发,维护好商场价格次序。(中新财经) 【修改:张尼】